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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体育投注:bet36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bet36体育投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113325010026505098/2025-1010403198 ???? 发布机构: bet36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时间: 2025-11-04

文号:

生效时间:2025-11-04?

索引号 113325010026505098/2025-1010403198 文号 莲政办发〔2025〕36号
发布机构 bet36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1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bet36体育投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et36体育投注:bet36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

(此件公开发布)

bet36体育投注: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为实现bet36体育投注:农业高质量发展,以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为主攻方向,按照bet36体育投注:美丽健康主导产业布局,以发展“山地精作”农业为路径,推进农业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数字化发展,招大引强,扶优育强,做精“土特产富”全产业链,打造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10亿级产业链,培育大健康农业100亿产业集群,优化“一核四带”现代农业空间布局,推动农业产业重构重塑,农业发展高质高效,助力农民增收共富,结合莲都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围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遵循科学规划、集中资源、适度规模、竞争择优、兼顾公平的原则,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加快农业现代化先行。

二、发展目标

(一)农业产业体系更完善。围绕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系统重塑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完善现代农业产业平台,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特色村-农业生产基地为支撑的农业生产体系;完善现代农业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四带”现代农业产业带,推动大健康农业、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产业集聚化布局、集群化发展;完善产业融合发展机制,打通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堵点、断点,构建种养加销游一体化的品质农业全产业链;完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围绕现代种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产品保鲜、农产品加工等关键环节,强化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农业投入机制,完善粮油补贴机制,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大多田套合、农田水利等领域金融支持和债券投入,夯实稳粮保供基础;深化“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聚焦大好高新,聚力招大引强,到2027年,招引5000万元以上农业项目10个以上。

(二)农业生产体系更高效。围绕精耕、精益、精准、精品导向,大力发展“山地精作”农业。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破解山多地少、耕地碎片、劳动力短缺等农业发展困境,探索窄地高产、一地多产等农作模式,加快农业低效闲置用地托管经营,支持稻渔等综合种养发展,到2027年,全区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68%;打破传统农业生产边界,依托地方资源和市场优势,大力发展芳香植物、苔藓套种、设施渔业、特种养殖、宠物饲料等新产业,培育发展订单农业、都市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深挖研学体验、认养认种、私人定制等农业新功能。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加快农业规模化、设施化、机械化、数字化发展步伐,深化农业“双强”行动,到2027年,农业设施化面积达到2.5万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66%,培育数字农业工厂10家,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突破25亿元。

(三)农业经营体系更健全。围绕提升农业生产组织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健全农业现代经营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到2027年,累计创成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家,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0家;培育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90家,家庭农场135家。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到2027年,累计建成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8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6个。完善利益联结方式,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农业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以及“设施租赁+订单收购+运营分红”“要素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实现联农、带农、助农、富农,到2027年农村集体账面资产达到48亿元(含南明山街道);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提升规范经营管理水平,到2027年累计完成绿色食品认证60个,新增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10家;完善农业避灾保险体系,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障功能,探索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拓宽各类主体生产经营风险转移渠道。

三、政策措施

(一)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1.优化现代农业产业布局。①支持农业产业集聚发展。统筹全区农业产业空间和平台布局,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产业集群、特色产业强镇等乡村产业项目支持。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入驻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现代农创园等涉农企业入园标准参照《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2022版)〉的通知》(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中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指标,对符合bet36体育投注:相关农业产业链强链补链需求的入园企业,按照企业正式投产后的年销售额给予梯度奖励,年销售额2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给予销售额1%的一次性入园奖励,超过5000万元部分给予销售额1.5%的一次性入园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③对规划确定的现代农业产业带节点基地(项目)实施基地设施、园区环境等改造提升的,按照总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

2.支持品质农业产业链发展。①鼓励植物提取类等农产品高值化利用项目落地。对固定投资额超5000万元的植物提取类精深加工项目,获省农业重大产业项目投资激励的,再给予补助额10%的配套补助;围绕“处州本草丽九味”开展植物提取、新食品创制等高值化利用中试研发的,其正常运营期间,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的,按企业研发投入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承接转化或自主研发的主体,按其技术转让费、研发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以“处州本草丽九味”为原材料开展相关科研产品产业化的前三年,给予该产品年销售额1%的产品推广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②鼓励开展芳香植物、中药材、药食用菌、茶叶、油茶、笋竹等功能性植物全价利用原料的订单种植,对丽水品质农业全产业链上的加工制造企业向本地基地、农户采购初级农产品的,单个企业按照其采购订单额的2%给予补助(全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③支持“莲+”模式发展处州白莲产业,支持处州白莲种植基地开展共生、套养转型模式,单个基地改造提升规模达到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项目制实施的基地不予补助)。④支持茶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抹茶、原料茶加工生产,新增抹茶、原料茶类生产线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补助总造价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对荒野茶进行规模流转、抚育、开发,单个主体开发规模达到50亩以上的,给予2000元/亩的一次性改造补助(不超过项目投资50%)。支持茶叶机械化采收示范基地打造,对50亩以上经宜机化改造并采用机械化采收模式的茶园,给予每亩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分两年兑现)。⑤鼓励种植“处州本草丽九味”、芳香植物、苔藓、茶叶、药食用菌,单个主体单一品种规模达到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2000元的一次性基地建设补助(亩均投资强度达不到3000元的不予补助)。

3.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①支持农业科研平台落地,对农业科研(包含但不限于种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智能农机具及芯片研发、生物基因及微生物研究、农业生产全要素智能控制系统研发等)平台类项目,按协议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②支持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对列入地方特色种质资源圃(每个品种建设种质资源圃不超过1个),每个每年给予5万元的日常运行维护补助;对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碧湖猪开展保种工作,保种场年能繁母猪存栏120头以上,繁种公猪12头以上,且三代间没有血缘关系家系不少于6个的,给予保种场每年15万元奖补。③支持新品种展示推广,对当年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品种展示评价工作的主体,分别给予8万、5万、2万的品种展示补助。④支持制种产业发展,对规模100亩以上的制种基地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额外补贴。⑤支持适宜山区特色农业新品种创制研发,对列入我区重点突破种业名录的品种,经上级部门新增品种登记和品种审认定的,每个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扩大“土特产”品牌影响。①对参加各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省级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主办的博览会、展销会、品牌推荐会、农商对接会、农产品评鉴会等活动,按市内、省内、省外,每次分别给予0.2万元、0.5万元和0.8万元奖励。②支持莲城雾峰、莲都廿四鲜等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对按照要求进行门店升级改造,给予每个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二)构建高效农业生产体系

5.鼓励农(林)业设施化升级。①支持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在符合规划的地块新建30亩以上标准农业生产设施大棚的,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区本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山地老果园设施化改造提升,新建或升级设施10亩以上的,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区本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列入省级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基地建设项目的,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区本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给予总投资50%的一次性补助(区本级配套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②支持农(林)产品预处理、烘干、压榨、茶叶加工等初级加工厂建设,按照总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③新建农(林)产品分拣中心、产地冷库、产地交易市场,按照项目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

6.鼓励基地(园区)道路建设。以笋竹、木本油料、林下经济、苔藓、畜禽养殖、农业种植等为产业配套建设的林区道路和机耕路,其林区道路建设应符合《浙江省林区道路建设中长期规划 2021—2030》建设标准。基地连片面积100亩及以上,新建道路(不含硬化),路基宽度4.0-6.0米,补助5万元/公里。基地面积达300亩及以上的,新建林区道路并实施路面硬化的,补助20万元/公里(与省级补助不重合);对原有林区道路进行路面硬化的,补助10万元/公里(与省级补助不重合)。

7.鼓励农(林)业机械化生产。①支持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新购置的插秧机、轮式拖拉机、履带式旋耕机、联合收割机列入浙江省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按中央补助资金1:1叠加补助(最高不超过总价的50%)。②支持山地丘陵适用农机装备应用,对新建山地轨道车,在上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再补助10元/米。③支持山地适宜的农业机械、设施装备研发,对获得发明专利并完成中试的,每个给予10万元的研发补助。④支持水稻开展机插业务,在bet36体育投注:开展机插面积达到50亩(含为散户服务面积)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每亩50元的补贴。⑤支持林业经营主体新购置笋竹、木本油料或林下种植业等林业生产加工机械,按设备实际购置价的30%补助,单个林业经营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8.鼓励农业数字化转型。①对农业经营主体申报投资5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项目,包括农业种养基地运用物联网、智能感知等技术开展农业数据归集、利用,按其农业数字化投资的50%给予补助(含上级补助资金)。②支持农业大数据开发利用,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将数据接入数字化平台,支持农业产业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农业数据服务质效。③鼓励农业数字工厂建设,对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数字农业工厂在上级项目补助基础上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未来农场在上级项目补助基础上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9.鼓励农(林)业规模化经营。①鼓励粮油规模化经营,对新增集中连片托管经营期限5年以上、面积100亩以上的,分别给予村集体、受托主体、托管农户每亩100元、100元、200元的一次性奖补。②在规划的农田集中连片建设项目区范围内,实施“小田并大田”等宜机化改造提升且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在享受前述土地托管经营政策的基础上,再给予托管农户每亩增加800元的一次性托管奖补;在农田项目建设期间,给予托管农户每年1000元/亩的租金补助。③鼓励对碧湖平原主要道路沿线田园风貌管控区范围内土地实施托管经营,在前述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受托主体每亩增加800元的一次性托管奖补;规模经营主体根据田园风貌管控需要自行对受托不宜耕种的地块进行场地清理平整改造的,按照每亩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根据田园风貌管控区种植统筹要求,对实施代耕代种的农事服务主体给予每年200元/亩的补助。④鼓励对林地实施规模化经营,对集中流转林地发展林业产业的,连片流转林地100亩(含)以上,流转年限10年及以上,给予流入方每亩20元的一次性补助。连片流转林地100亩(含)以上至500亩(不含),流转年限10年及以上,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1万元;连片流转林地500亩(含)及以上,流转年限10年及以上,给予村集体一次性奖励2万元。⑤鼓励规模化种植红花油茶。对新建红花油茶基地,相对连片面积达 50 亩及以上的,种植主体可向属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纳入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期为2年(营造林主体建设1年,抚育管理1年),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工程化建设管理模式,并按实际情况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对低产低效红花油茶林改造基地,相对连片面积达50亩及以上,每亩补助1500元,当年验收合格后补助1200元/亩,第二年抚育验收合格后补助300元/亩。

(三)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10.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①按标准新建农事服务中心,并开展农机租赁、机插机收服务、农业投入品销售配送、农产品分拣包装销售、农业技术培训等社会化服务的,对服务规模10000亩次以上、农田管理达1000亩以上、带动联农效益50户以上、运营质效好等方面综合评选一二三类各3家,每年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励。②支持发展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对开展产地农产品收购的经纪组织和个人,按其订单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1.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①推进农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拓展产品营销途径和平台,提升生态产品价值附加值。对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主体,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保持证书续展的每次给予1万元奖励;同年同一主体每多增一个绿色食品认证的再奖励1万元,同年同一主体最多不超过5万元。②支持农产品加工主体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认证(SC认证),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对首次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农产品加工主体,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主体每多增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SC认证)的再奖励1万元,同一主体奖励最多不超过10万元。

12.鼓励农(林)业主体做大做强。①在册农(林)业经营主体当年评定为国家、省、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8万元、1万元奖补,对当年监测合格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补。②对首次、当年评定为国家、省、市、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0.5万元奖补,参加省级以上(含)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监测合格的再给予0.5万元奖补。③对首次、当年评定为省、市、区级示范或引领性家庭农场(林场、渔场),在市级奖励基础上,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补,参加省级以上家庭农场监测合格的再给予0.5万元奖补。④被认定浙江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的,给予2万元奖补,对当年监测合格的省林下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给予一次0.5万元奖补。⑤对被新聘任为国家、省级林业乡土专家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对被复选聘任的再给予一次性0.5万元的奖励。

四、附则

(一)本实施意见涉及的相关实施细则和认定标准另行制定。

(二)本实施意见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主体同一事项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三)丽水经济开发区相关主体适用本政策的,地方财政配套部分不予保障。

(四)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12月31日起施行,原《bet36体育投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莲政办发〔2024〕4号)和《bet36体育投注:bet36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bet36体育投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办发〔2024〕51号)同时废止,本实施意见中的授益性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已有规定和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回乡创业投资的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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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31日

莲政办发〔2025〕3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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